南京科之峰——锅炉系统设计概述
一、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、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,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,保证安全、稳定、高效燃烧。受热面布置合理,选取合理经济的烟气流速,减小烟气侧的阻力。合理设置检修们(孔),便于受热面清灰、清垢、保养和维修。当对流受热面易集灰时,应当设置清灰装置。锅炉门(孔)、应当采用密封结构,保证锅炉漏风系统在设计要求之内。
二、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,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减少水、电、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,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。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、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,从而减少流动阻力。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,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。
三、当用户热负荷波动较大且频繁时,应当采取均衡负荷的措施,实现有效调节。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,保证锅炉运行平衡,处于经济运行状态。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,不应当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度与使用的压力、温度相差过大。
四、锅炉辅助设备应当与锅炉匹配,以满足锅炉及其系统高效运行的要求。锅炉给水泵宜采用变速装置且采用变速装置时宜单元制运行;燃烧器参数的选取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出力、燃料品种、燃烧方式和烟风系统的阻力计算,并且根据空气含氧量、烟气的温度和密度以及当地的气压进行修正;连续排污水的热量应当合理利用,宜根据锅炉房连续排污总量设置连续排污扩容器和排污水换热器。对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0t/h的蒸汽锅炉房,应当设置排污扩容器或者排污水换热器,以便回收排污水的热量,减少排污损失;锅炉及其系统应当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,充分利用冷凝水、二次蒸汽和连续排污水的热量,并且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可回收冷凝水的回收利用率;锅炉的水泵轴承的冷却水和水力除渣冲灰用水应当尽可能循环使用